【本報訊】香港大學教育學院愛爾蘭籍副教授,涉淫辱兩女生案昨日審結,裁判官相信兩女生所言,分別遭副教授壓胸狼吻,熊抱腳夾腳,裁定其兩項非禮罪名成立。該名「鹹濕」副教授被裁判官批評與女生過從甚密,肆無忌憚侵犯她們,違反誠信,勢必判監,將他還柙至9月3日判刑。 記者:蔡曉楓
香港大學昨就事件回應,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將按大學的既定程序和僱傭條例,處理與被告的合約事宜,同時會安排其他教授代替其職務。港大教育學院院長雪莉.古倫迪(ShirleyGrundy)對副教授的行為及裁決感到震驚,指他平日於校內行為正常,她從未收過學生對其投訴。
聞判有罪 表現錯愕
裁判官林鉅溥裁決時指,本案重點在於兩名事主是否誣陷被告。首先被告並無拒絕幫助女生X解決學業問題,事後她向多人作出投訴,並與女生Y商討解決方法,更想到「當冇事發生」,若然兩人是誣陷被告,會即時報警,因此認為兩女生證供可信,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裁判官亦批評被告自詡清高,會與學生保持距離,但他與X的電郵內容提及「若我幫你解決呢件事,你要教我跳舞」,又着對方好好安睡,他見X有求於他,以為對方不會作出反抗。而被告與Y在facebook內傾談甚歡,關係密切,便肆無忌憚侵犯對方,滿足性慾。被告違反校方及學生對其信任,監禁無可避免,先替他索取背景報告,其間還押監房。
被告TerenceJosephShortall(53歲),任職港大教育學院副教授,去年來港任教,主要教授語言學。他在審訊期間表現冷靜,從不迴避鏡頭,至獲悉有罪時才流露錯愕表情。辯方律師指若被告罪成,校方將會終止其合約,故申請保釋候判,以處理被告在宿舍的個人物品,但遭拒絕。控罪指被告於今年5月8日及11日,在港大許愛周科學館三樓辦公室內,非禮兩名同為21歲的女生X及Y。
被告昨辯稱自己是好老師,學生給予他89分。他曾在巴西教書,與學生有很多身體接觸,甚至親吻,直至前往日本,他明白文化差異而知要避忌,最多只會與學生握手。他強調自己清白,並無與兩名女生作任何身體接觸,更想不到為何兩人要誣衊他。
根據X的證供,她因面臨被踢走,向被告發電郵求助,兩人於5月8日在被告辦公室見面,先坐在沙發傾談,後改到電腦前查看成績。被告建議她撰寫求情信,其間被告坐在事主右邊,左手放在其左腰背,在她背上打圈,「我即刻縮前,但係相信佢為人,以為外國人可能熱情少少」,事主繼續打信。不久,被告在背後伸手入其裙頭,摸她的底褲邊,另一手則摸其右大腿內側。
X女生曾着Y小心
事主X推開被告,卻遭他摸臀及強吻嘴唇,又以右手壓向其左胸一下,事主表示「No」,被告道歉。X繼續打信,但被告捉住她右手,多次放在其陽具位置,她感到「滑潺潺」,被告說「5分鐘」,事主意會將手放在其陽具5分鐘,大驚之下逃往女廁狂洗手,「覺得好污糟」,事後她向Y透露被非禮,指被告「鹹濕」,着她小心,但Y不信,5月11日到被告辦公室閒聊。
當時Y女生與被告坐在沙發上,被告掃她背部,又胸貼胸熊抱她。其後被告則改為坐在一張有轆的椅子上,「轆」到她面前,兩度以雙腳夾住Y的雙腿,吻向Y的左面頰。Y十分驚慌,立即離開,卻見五名男女同學正在門口,他們知悉X遭被告非禮而擔心她。X當晚報警,Y則於翌日到警署錄取口供。
案件編號:ESCC2647/09
港大副教授非禮兩女生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