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名「魔女同學」疑不滿一名13歲女同學向老師舉報手機失竊事件,於本年5月20日集體凌辱她達6小時。除掌摑及用煙頭灼頸,又逼她在女廁內脫衣拍裸照。涉案九名女生早前承認非法禁錮及襲擊傷人罪,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兒童庭判刑,裁判官阮偉明判其中2人接受感化18個月及遵守宵禁令,另6人還押女童院待進一步感化報告,另1人獲撤銷控罪。
九名女生年齡12至14歲,均由父母陪同到庭應訊。律師求情表示,家長稱女兒會見感化官後明顯有改善,不像以往時常「駁嘴」,她們並非毫無悔意,只是不懂講出自己問題,現知錯並對受害人致歉,盼准繼續保釋,以免影響開學。
一女童獲撤控
而獲撤銷控罪的13歲第四被告,患有癲癇症及學習障礙,受朋輩影響而犯事。裁判官頒下保護令,要她接受監管及守宵禁令。此外,第七及第九被告各判感化18個月,首、次、第五、第六及第八被告還押兒童院,以待進一步報告,10月9日判刑。
至於第三被告另涉一宗襲擊傷人案,法庭頒令替她索取感化、教導所、更生中心及青少年犯罪評估等報告,兩案押後一同判刑。
案件編號:TWCC7000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