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在四年前加入現職公司時,選擇了加入職業退休保障計劃(俗稱「公積金計劃」)。最近打算辭職,但在計算公積金時,卻發現不能全數提取僱主供款的累算權益,原因何在?
僱主較多定於三年
答:公積金計劃內,一般設有一個「歸屬比例」,它會直接影響你離職時可獲得的累算權益。
「歸屬比例」由僱主設定,一般以員工服務年期計算僱員離職時可取得僱主供款的累算權益的比例。
舉例說,有僱主將「歸屬比例」設定為僱員最少要服務五年才可以獲得僱主供款的累算權益;當僱員服務滿五年,可獲得50%僱主供款的累算權益,而每服務多一年可多得10%,餘此類推,服務滿十年可獲得全數僱主供款的累算權益。不過,一般僱主較多會將計算歸屬比例的服務年期定於三年。
因此,計算公積金時,你可先向僱主查詢有關「歸屬比例」的條款,才能清楚計算自己應獲得多少累算權益。
積金局熱線:291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