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校園驗毒計劃千瘡百孔,繼香港律師會之後,大律師公會昨召開會議後發表聲明,表示政府若按現時的計劃推行,或會引起法律爭議,及令學生基本權利不受保障。警察雖表明不會起訴被驗出吸毒的學生,但大律師公會認為,這些學生可能成為警察偵查的對象,甚至大有機會被搜查。
大律師公會前日聽取政府官員對驗毒計劃的簡介,昨開會討論,並就驗毒計劃在學生家長同意、私隱、檢控等範圍表達意見。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高浩文(RussellColeman)表示,希望計劃能符合法例要求及有實質的好處。公會認為,政府一直未就處理驗毒的學生資料政策作詳細交代,例如學生中途改變主意,要退出計劃,其資料會否銷毀。
即使日後資料已被刪除,但沒有類似《罪犯自新條例》的立法配合,被驗出吸毒的學生,日後如見工或購買保險,也有義務向僱主等交代有關事實。公會亦關注有關資料會否交給禁毒處的中央檔案室。
或成為被起訴證據
公會認為驗毒計劃違反了現時「免導致自己入罪的特權」(PrivilegeAgainstSelf-incrimination)的精神,認為這基本權利不應被犧牲。驗毒所涉及的資料,例如報告結果、學生供出曾管有毒品等,都或可成為將來一旦被起訴的證據。此外,當學生被驗出曾吸毒,或會令警察對他搜身等行為變得合理化。
公會又關注學生是否真正自願參與,指驗毒計劃或與港府在03年簽署的《兒童權利公約》不一致。公約規定兒童有表達自由、家長應為兒童提供互信的環境。驗毒計劃有家長、學校參與,或會對學生構成壓力,令計劃變成「強制」。
此外,根據現時的優良護理實務指引,家長只有在兒童缺乏認知能力等情況下,才能為18歲以下子女作出醫療決定,但校本驗毒計劃的家長同意,並沒依從上述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