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男女在英國留學時邂逅,女生曾為男友墮胎。女生後來回港升讀港大另結新歡,向男友提出分手,男生苦纏,要脅將女生的性史及墮胎一事告知其家人。女生被迫應約到男生家中,結果兩度被強姦。
涉案留學生昨於高等法院被裁定強姦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18歲被告蔡以諾知道自己無罪後,帶點激動,步出犯人欄後,面露笑容,向親友揮手。陪審團退庭商議8小時後,以大比數裁定被告兩項強姦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現年20歲的港大女生,在06年認識同在英國留學的被告,二人相戀,在長假時會在港相聚,她同年8月意外懷孕,瞞着家人墮胎。
涉威脅揭性史求箍煲
去年9月,女生另結新歡,向被告提出分手。被告苦纏,去年11月16日致電女生要求復合,恐嚇將其性史及墮胎一事向她的家人揭露。控方指11月17及19日,女生被迫應約到男生沙田第一城家中遭強姦。
案件編號:HCCC1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