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天下奇聞 - 倪匡

指導意見天下奇聞 - 倪匡

「北京市第一中院日前正式推出《關於規範刑事審判中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指導意見》,該院副院長陳銳指,刑事案中雙方自願和解,被告自願認罪的,法院在量刑時就可對被告從輕處罰或免予處罰。」
上述新聞,被民眾在網上評為「天下奇聞」。確然,很具令人瞠目結舌的效果。這種「指導意見」,說得明白些,就是有錢有勢的犯罪人,可以用錢或勢來免罪。以前,也或許有用財勢逃罪的事實,但也總是偷偷摸摸,在暗中進行,見不得光。現在好了,有了這樣的指導意見,可以公然進行了。全世界大約只有中國可以這樣做,中國特色,太偉大了。
刑事審判,若照世界慣例,或黨中央一再指示的「依法治國」,只要照法律辦案就可以了,根本不須要什麼指導意見。出爐一個指導意見,已經夠中國特色的了,而且還是這樣的一種指導,真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還是有一些可說的,那是要為胡斌叫屈。胡斌何許人也?是一名富家子,二十歲,喜飛車,光天化日,在杭州鬧市超速飛車,在行人線上撞死了人。事情全國轟動(同類事太多,情節都惡劣無比)。胡父母有錢,賠了死者家人一百一十三萬人民幣。胡斌又被判三年徒刑。
胡斌判刑之後不到一個月,就有這樣的「指導意見」出爐,只要指導意見早出爐一個月,胡斌就完全可合乎「可免於處罰」的條件,逍遙法外了。雖然如此,還是提議胡斌趕快上訴,依據那指導意見,脫罪希望在九成之上!
題外話是,胡斌受審時有他在被告席的照片,一公佈,見者大嘩,認為那受審的(也等於要去服刑的)根本不是胡斌,而是替身。這真是中國比小說更離奇了。胡斌和所謂替身的照片,網上都可找到,有興趣,不妨找來對比一下,作個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