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賤刑警梁禮仲,警員編號59056,去年11月中開始,於旺角警署內侵犯少女,短短10日後更進一步,同日內分別非禮及強姦兩名女報案人。可憐案中四名不幸女子,無端受辱只因年紀輕而遭梁盯上。
首位受害人
首位事主17歲,涉及一宗由旺角警署處理的案件。去年11月初,梁致電她,訛稱要她協助調查商業詐騙案,於是她在母親陪同下,同月14日晚上7時半前往旺角警署。梁要其母留在報案室,自己則帶着她到一樓認人行列室的疑犯集合室,與她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其間不斷凝望她的乳房,又說「你個胸都幾大」。
稍後梁變本加厲,先是抓住她雙手,用胸膛壓向她背部,並伸手繞過她腋下舉起她,繼而揭起她的T恤,輕撫她背部。少女掙扎,梁稍事休息,卻突然自稱已勃起,隨即脫下內外褲,展示陽具做證,嚇得少女馬上掩眼。少女最終與母親離開警署,梁於其後5日內曾向她發出16個手機短訊,但少女不理。
第二位受害人
第二位事主是年僅16歲的女學生,案發前曾因店舖盜竊遭拘捕。11月17日,梁藉詞向她查詢另一宗案件,誘騙她到旺角警署。梁同樣帶她到疑犯集合室,先是品評她的胸部尺寸,然後伸手入她胸圍,搓其乳房。女生震驚後退,梁繼續大講淫話,並突然用手指隔着裙戳向她的下體。女生離開後向女友人投訴。兩日後,女生返回警署接受警司警誡時看見梁,同日下午梁致電邀她外出,女生亦無理會。
第三位受害人
第三名女事主,是21歲大學女生,早前曾報失手機。梁以一貫伎倆,藉詞調查其失竊案,引她11月24日晚上8時到疑犯集合室獨處,並自稱姓黃。梁先以淫穢話語情挑女生,其間女生不知好歹反問:「我咁肥,唔知做唔做到警察呢?」梁打蛇隨棍上,即時撫摸她的手臂、大腿、小腿及腹部,指她不肥,女生此時才驚覺陷入魔掌。
梁進而談論種種性交姿勢,更試圖掰開女生雙腳。女生掙扎,梁遂叫她站起面壁,然後伸手探入她裙底,觸摸她的臀部。女生堅持離開,梁只得放行。女生臨走前要求梁說出警員編號及出示委任證,但梁不肯,只着她可以手機聯絡他。
第四位受害人
同日梁食髓知味,侵犯另一名女報案人,終令自己萬劫不復。當日下午,梁約見第四名事主、曾報失銀包的19歲少女,但得知她與男友結伴前來,遂叫她稍後獨自再來,聲稱可考驗男友耐性。
當晚11時半、亦即第三名事主受辱後約三小時,第四名事主再訪旺角警署,男友則在附近等候。梁帶她到疑犯集合室,講下流話,並突然揭起她的上衣吻腰,又跪在她面前,抬起其右腳,從她大腿內側開始,既摸且吻到足踝。事主掙扎不果,反遭梁逼向牆上,指插她下體數十秒。梁不理事主哀號求饒,吻頸又吻胸,更拉低她的內褲吻下體。
事主至此已驚惶失措,梁趁勢脫褲及掏出陽具,在沒有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和她性交三分鐘。事後她問梁:「我嚟呢度做乜o架?」梁遂以電腦展示兩張照片,問她相中人是否盜其銀包的扒手。她凌晨1時離開警署,並在警署門前向男友透露被姦經過。兩人立即前往天水圍警署報案。
同月25日下午,她按警方指示,接聽自稱阿輝的梁來電。稍後梁得知正被警方調查,要求她給予機會;又向她發送手機短訊,自言不想失去工作及坐監,希望以10萬元作為掩口費。她曾要求梁出來見面,圖助警方引蛇出洞,但梁沒有上當。其後,梁在同袍勸告下到警署自首。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