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涉嫌藉電話詐騙的台灣男子,昨在區域法院被法官加重刑罰,判入獄72個月。案件主管九龍東區重案組高級督察譚威信,對法庭重判被告表示滿意,認為可起阻嚇作用,呼籲老人家小心電話騙徒,不要輕信對方。
兩次共騙取19萬元
被重判台灣男子顏鴻文(45歲),被指於去年11月至12月間,三次利用電話進行詐騙,首兩次成功詐騙19萬元,第3次企圖詐騙10萬元,因事主機警報案,警方在尖沙嘴中港城將他拘捕。控方鑑於電話騙案的嚴重性及普遍性,向法庭申請加刑五成,獲法官接納,被告第一項罪判囚4年半,另兩項罪則各囚9個月,合共判刑72個月。
資料顯示,電話騙案由04年全年的262宗,大幅增至去年的1,429宗,涉及金額2,371萬元。今年1月至7月底,電話騙案981宗,涉及金額1,95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