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房爭屍嘗試訂協議

兩房爭屍嘗試訂協議

【本報訊】屯門醫院去世病人遺體因家屬爭屍而滯留殮房10個月事件,死者的兩房家屬在立法會議員的協助下正嘗試定出和解方案,雙方將會訂立協議書,規定其中一方須在限期前處理遺體,否則需將遺體處理權交出。
78歲死者文伯(圖)去年10月尾在屯門醫院因病去世後,他與正室所生的7名子女與繼室就誰有權認領老翁遺體的問題爭持不下,子女今年3月讓步,但繼室奪得認領權後,又不現身領屍。

不簽協議由法庭處理

文伯的子女為讓父親早日入土為安,尋求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協助。昨日在何俊仁陪同下會見了屯門醫院人員,何俊仁提出子女與繼室可嘗試訂立一份協議書,規定繼室一方必須在一個設定的限期前處理遺體,超出限期後,醫院就可將遺體交由子女一方處理。
何俊仁表示,若家屬任何一方最後不願簽訂協議書,個案就應交法庭處理,因為家屬雖有權處理死者遺體,但此權力並非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