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福德(JohnMinford)澳洲來電,說the"OldBoy"在牛津過身了。The"OldBoy"是英譯《石頭記》的霍克斯(DavidHawkes,1923-2009),閔福德的丈人。我是1980年認識霍教授的。那年威斯康辛大學東亞系召開《紅樓夢》國際研討會。難得the"OldBoy"也來了。說「難得」,因為他是個怕熱鬧的人。
我在威大校園跟霍克斯見面時,早已拜讀他翻譯的《石頭記》,《TheStoryoftheStone》。「拜讀」在這裏不是客氣話,而是由衷的敬意。他本是牛津大學講座教授。為了全心全意投入一生至愛《石頭記》的翻譯工作,未到知命之年就毅然辭去牛津的教席,安心過着半個隱士的清貧生活。他如期譯好前八十回,後四十回由閔福德接手。
霍克斯的敬業精神,固然教人佩服,但話得說回來,如果他費盡心機的譯作看來也不外如是,我也不會對他的成就如此尊崇。《Stone》的頭三冊甫面世(一至八十回),歐美漢學界交口稱譽。當然,亦有行家從譯文中找出「紕漏」,拿出來在學報討論一番的。霍克斯的前輩韋理(ArthurWaley,1889-1966),是中日文學英譯的泰山北斗,可是生平從未到過遠東,他所識的中文全是bookishChinese。有時我們認為顯淺不過的口語,反而將他難倒。「二八佳人」,一不小心就變了芳齡二十八的女子。Waley拿着辭典去翻譯《西遊記》,難怪他把「赤腳大仙」的「赤」字解作「紅」,因成"redfoot"。
這些失誤,無損韋理清譽。在幾本古典小說中,韋氏捨《石頭記》不譯而獨挑《西遊記》,當然有他的理由。他把書名改為《Monkey》,大量刪了內文冗長、機械、結構七零八落的敘述。悟空和八戒師兄弟的對話,只消聞其聲,即可知此二怪的性格和嗜好,各有不同。孫大聖不吃人間煙火,說話要言不繁。師弟一開口就離不開「食.色」。這對難兄難弟的語言,經吳承恩打造出來,跟他們的身份非常吻合。Waley的英譯,靈巧妙俏,痛快淋漓,把美猴王豬兄弟的本色活生生的勾劃出來。
《Monkey》在英語地區上市後,迅即成為暢銷書,一改西方讀者對中國文學刻板道學的成見。《西遊記》滿天神佛,很合追求異國情調讀者的口味,但悟空能夠讓他們過目不忘,是因為他們讀的,是韋理出神入化的譯本。
霍克斯以前,《石頭記》已有多種英譯,雖然都不是全譯本。《Stone》是中國文學英譯繼韋理的《Monkey》後另一劃時代之作。霍克斯的英文典雅、有貴氣,是兼具graceandelegance質素的princelyEnglish。且說甄士隱家居毀於大火後,一天路遇跛足道人,瘋言瘋語的說了一番什麼「好」即是「了」、「了」即是「好」的大道理。霍克斯的英譯,天衣無縫:"Whatiswonisdone,whatisdoneiswon。因此「好了歌」就是"Won-DoneSong"。
本文不及細說霍克斯文釆,只能略舉其精髓。士隱聽了「好了歌」後,隨即唱和,其中有云:「說甚麼脂正濃,粉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英譯:Wouldyouofperfumedelegancerecite?/Evenasyouspeak,theravenlooksturnwhite。真是說時遲那時快,譯文充份掌握了原文對「無常」電光石火的領悟。
霍克斯的譯文,暢順如流水,你捧誦時不會覺得這是翻譯文字。過去有同學問我如要閱讀小說自修英文,該選那一家,我都推薦《Stone》,因為寫的都是「國情」,讀來比較親切。英譯中國文學作品,譯文足以拿來作語文教材的不多,霍克斯教授的扛鼎之作,應是首選。細看〈葬花詞〉等詩詞的英譯,當知他功夫了得。
The"OldBoy"在《Stone》的序文有言,「如果我能讓讀者分享到一點點這本小說所給我的樂趣,此生無憾。」The"OldBoy"是JohnMinford對丈人的暱稱。我們做朋友的,都叫他BrotherStone。或更親切點,「石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