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十天,報上出現兩則巴基斯坦裔男主角的新聞──首先聲明我對巴漢或不同種族沒有歧視,接着也是白描:
(一)十八歲懷有五個月孕的少女,在灣仔莊士敦道一分租單位板間房,慘遭上門「踢竇」的菲婦與叔仔以鐵通、高跟鞋狂毆,教訓之後更取走二百元揚長而去。送院留醫幸保平安。事件揭發癡情女戀上的巴漢,年近四十擁四名「老婆」育有十一名子女。該傷人妒婦並非大婆只是三奶。巴漢兩月前亦曾向少女(四奶)施暴踢腹。且他案底纍纍,還被警方懷疑利用灣仔居所單位非法禁錮,官非纏身……少女日夜為愛郎擔憂、奔走、牽掛,好想攬住他,堅信會一生一世。
(二)天水圍一宗傷人血案,某巴籍家庭成員經常跳來跳去還在單位打球,噪音令樓下男戶主不滿,多次上門理論亦驚動過警方。這回忍無可忍,怒衝上樓,爭執後以生果刀刺傷十七歲及十二歲之兄弟。涉嫌傷人男子被捕落樓,地下聚集十多名巴漢起哄大罵甚至企圖動手,警員制止。
以上「個別事件」,即使主角並非巴漢而是中國人也會發生。因為(一)是盲目癡戀;(二)是入耳難耐之噪音。人與人的關係,「眼睛」和「耳朵」的債,要還。世上還有比這更荒謬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