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被告自去年9月被捕後,因次被告馬浩芹涉嫌教唆女事主X作假證,連累其餘兩人一同扣押監房;三個年齡均不足20歲的青年,在審訊期間一直表現團結。三人均出庭自辯,不斷面對控方尖銳盤問,仍能站在同一陣線,盡量不令同伴因自己的證供而被釘死。
犯人欄內有商有量
被裁定強姦「女朋友」的首被告何嘉杰家住大埔公屋,父母均在酒樓打工,其兄讀書成績不錯,但洋名「Angus」的首被告,卻無心向學。據悉,面尖鼻尖的何,自小就頗有女人緣,在與女事主X拍拖前一個月,才剛與前一份工結識的女友分手。
何在審訊期間,表現鎮定,讀畢毅進課程、擁有中五學歷的他,作供時證供雖然偶有反覆,但其眼神相當堅定。反而,其好友馬浩芹表現較為遜色,在控方不斷追問下,至作供近尾聲時,突失控大哭一場。而現年19歲的第三被告李孝忠,在三人之中年紀最大,他在店中擔任管理職級,腦筋至為靈活,對主控官提問可謂見招拆招,最終成功打甩控罪。
案件自上月6日開審以來,三人坐在犯人欄內經常有商有量,並閒談說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