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多個毒品案底的綜援老翁,被社署拒發輪椅費懷恨在心,去年再向社署申請眼鏡費時,職員向他表示單據資料不全,未必獲批。老翁將早已準備的「哥士的」,射向職員報復。老翁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意圖造成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法官昨斥被告行為歹毒,執行程序的前線公務員應該得到保護,免受不理性襲擊,判他監禁3年4個月。
未傷眼算幸運
法官告誡72歲要用枴杖助行的被告司徒池利,「你今次做咗好錯、好愚蠢嘅事,之後做人唔好咁固執、咁偏見喇!」法官又指,被告受制於環境,專製器具向職員射腐液,犯案手法具技巧,職員雙眼冇受傷算幸運,專家指他再犯機會屬中等至高度,案件性質嚴重。
案發於去年11月5日,被告到香港仔社會保障辦事處申領眼鏡費,他向職員冼耀宗遞上一張1,100元的單據,但單據連眼鏡度數等資料也欠奉。冼說申請未必獲批,被告聽罷以粗口罵冼,後取出一個長嘴膠樽,從窗口伸入膠樽,將液體射向冼,灼傷其手背、頸及腹部。被告被捕後稱,去年7月曾向冼申請輪椅費被拒,所以買「哥士的」教訓他。
案件編號:HCCC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