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第一波:強積金新建議 - 李兆波

理財第一波:強積金新建議 - 李兆波

英文報章披露,積金局擬把積金自願供款部份提供稅務優惠,又上調每年僱員供款上限。加上已容許僱員每年可把累積權益,轉至另一間積金公司,令僱員有更好退休保障。
無論怎安排,積金不可作退休唯一支柱。如你到積金局網頁計算自己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在看答案前,網頁會告訴你「強積金為你提供基本退休保障,要達到你定下的退休目標,你需要考慮在強積金以外,按自己的情況加上個人儲蓄及投資,以確保退休生活得到充份保障。」

過高供款風險不少

報章內引述了一個例子,如僱主及僱員每月各供款1000元,扣除收費後年回報3%,供款40年後有約180萬元。退休後提款至80歲,每月有1萬元。
以為夠生活便大錯特錯,因文章沒指出此1萬元是將來值,以通脹3%計,40年後1萬元是現在3000元,交租都有問題,且可否連續工作至60歲也成疑,沒工作便沒積金供款。投資回報也是變數,無論有否積金自由行,表現如何管理費也要支付。
我對引入自願供款稅務優惠,及增加供款上限建議,態度中立,因不少人未有20%儲蓄率,最少要有20%儲蓄作退休,才有點保障。過高供款於積金系統風險不少,萬一回報一直不甚理想,便大禍臨頭。
不夠錢退休,可考慮去別處如成都、武漢等,每月3000元生活也不錯。我寫了本新書,內有不少退休部署討論,叫《讓退休金逆市增值》,讀者多多指教。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
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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