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是個非常懶惰的學生,功課不做,時間全部揮霍在翻閱與功名富貴無關的閒書,大人目睹迷途羔羊日以繼夜攻讀瓊瑤小說和電影雜誌,往往忍不住搖頭慨嘆:「讀正經書又唔見佢咁勤力。」三歲果然定八十,習慣迄今未改,那本體質和靈魂一樣沉重的《七十年代》,看了兩星期還剩下一半,單是張郎郎的一章,雖然開版有作者性感英俊的照片作鼓勵,也分三天才讀完。然而一收到鄧小宇的《吃羅宋餐的日子》,我便毫不遲疑放棄了內地青年的艱苦大時代,迷頭迷腦鑽入香港的小資樂園兜風,兩日三夜吞噬了幾近三百頁的版面。
說來慚愧,書裏大部份文章都是第一次拜讀。鄧在開場白宣稱,「我最怕就是碰到一些有一段時間沒有見面的朋友時,對方總是喜歡問我:『你還有沒有寫作?』……似乎朋友中沒有什麼人知道我仍在寫文的事實,也即是說,他們原來都沒有讀過我多年以來所寫的文章。」他在《號外》寫專欄,我倒是知道的,但凡在太平洋咖啡、星巴克或PretaManger這些有雜誌供應的地方飲茶食餅,都一定從架上取下,打開他那版,不過畢竟在巴黎的時間較長,每年最多看到兩三期。而且那份曾經月月必刨的刊物,早就變質到連傷心慘目都慳番了,在公眾場所攤開來捧在手上,萬一被人撞見也真尷尬──也斯在序裏客氣地說「不大欣賞它的勢利」,指的還只是創刊初年的狀況。鄧不離不棄同偕到老,當然是《號外》的福氣,作為嗜camp如命的讀者,卻難免戥佢唔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