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周刊被禁跟進維權事件

官方周刊被禁跟進維權事件

內地近期發生多宗引起全國關注的社會事件,近日相繼被中宣部列入禁止媒體報道名單。有官方周刊追蹤報道維權機構公盟被封殺、負責人被捕事件,近日遭中宣部點名批評,下令不得再跟進。公盟向當局申請解封賬戶以辦理繳付罰款,但被拒絕。
北京消息指,近日被北京宣傳主管部門列入「敏感題材」禁報道事件,包括公盟被罰款查封、負責人許志永被拘捕事件;安徽女訪民李蕊蕊被地方駐京辦收押時遭強姦事件等。通報指明是為了創造良好輿論環境、迎接下月將召開的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

公盟欲繳罰款遭留難

據悉,《中國新聞周刊》上周因刊登公盟事件文章,引起公安部不滿向中宣部投訴。該刊近日收到中宣部警告,指案件「可能還涉及其他因素」,下令不能再報道。周刊方面昨拒絕回應本報電話查詢。
此外,公盟代理負責人前日向稅務部門申請繳納稅款和罰款,居然被以「沒有法定負責人簽字不能辦理」為由拒絕。公盟法人許志永上月底被公安拘捕迄今不能與律師見面。公盟昨日發聲明,呼籲當局要公開、公正解決事件。
本報記者

《中國新聞周刊》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