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無業漢藏三槍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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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藏三槍囚6年

【本報訊】居於元朗的一名無業男子,主動向警方投案,揭發自己在家中藏3支性能良好的手槍及32發子彈,昨在高等法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名。暫委法官麥健濤指案件嚴重,關乎香港法治及市民的安全,須阻嚇同類罪行,確保手槍不會落入不法分子手中,考慮被告自動投案,與警方合作,將判刑起點10年,大幅減刑至監禁6年。
現年58歲被告王鐘陵,報稱無業,過去曾有販運毒品案底。被告求情表示自己後悔,其妻患病。
案件編號:HCCC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