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家熙裁定死於不幸官慨嘆損失好消防 是社會損失

黃家熙裁定死於不幸
官慨嘆損失好消防 是社會損失

【本報訊】消防員黃家熙兩年前在荃灣德士古道電鍍廠三級大火殉職,死因陪審團昨認為他在不明情況下吸入熱空氣,灼傷氣道,令肺部嚴重受損死亡,一致裁定他死於不幸。裁判官讚許他為保護市民性命財產殉職,慨嘆是社會損失。 記者:蔡曉楓

黃家熙父親及胞姊連日到庭旁聽,表現平靜,對記者提問一概不回應。裁判官吳承威寄語死者家人盡快忘記悲傷,指他為保護市民性命財產而殉職,並參與H5N1流感疫苗測試,可見他對社會的貢獻,其死亡是社會的損失。
陪審團認為他於火場中,在不明情況下吸入熱空氣,導致肺部充血、水腫及出血,裁定黃家熙死於不幸。陪審團提出多項建議,指消防處應落實執行其調查報告所提的建議,包括加強消防員的室內煙火訓練、引入設有熱力發光管的壓縮氧氣樽、加強巡查工業大廈內的消防系統,以及成立消防安全大使,舉報違例個案。

消防購煙帽呼吸輔助器

陪審團又建議應適當地將天花板灑水系統的分層水閘掣上鎖,防止被人關掉,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同時加強工廠員工的消防知識,清楚逃生路線及使用消防設備。消防處昨日回應歡迎死因庭的建議,已逐步實行建議,包括已購入全新煙帽呼吸輔助器。
死者黃家熙(27歲),99年成為消防員,駐守荃灣消防局。與他同進火場的高級消防隊長林龍坤早前接受本報訪問,指今次事件未有影響他的工作,黃的家人亦未有責怪他。
他曾供稱,07年5月21日晚11時05分到達品質工業大廈(現稱德高中心)。兩工人被困火場,黃與隊目錢國明先行,林與消防員李國良殿後進入6樓單位,他們向電鍍廠兩條生產線中間的冒火位置射水,但不一會現場發生閃燃,「天花板本來係煙,都變成火」,「啲火開始喺正面過我個頭,紙皮箱都着火,好熱,隔住保護衣膊頭都刺痛」,估計氣溫超過攝氏600度,火勢趨猛烈,遂通知同袍撤離現場。
天花板佈滿火舌,四人沿着水喉爬行離開。黃家熙兩次話「冇氣」,不久便昏迷,黃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迹象,送院不治。當晚發現6樓天花板灑水系統的分層閘掣關上,屬人為造成。法醫指黃在死前數天患有輕微心肌炎,推測他在高壓的火場工作,出現心律不正,揭起面罩吸入熱空氣灼傷氣道,致肺部受損死亡。
案件編號:CCDI228/07

黃家熙母親(右)及胞姊聆訊後乘車離開。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