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深夜時分遭飛天色魔入屋打劫及強姦,受害事主事後均搬離案發單位。事隔一年,有受害人仍然活在陰霾中,經常發噩夢,不能集中精神工作,也不願與其他人談論事件。反觀被告昨日在庭上的表現,不但沒有流露悔疚表情,還用敵視的眼光掃向公眾席。
法官昨引述報告指,原在北角獨居的受害人,在案發後即日已搬離單位,租住酒店房間,之後已搬屋。她在案發後三個月,仍然沒有心情工作,沒有與朋友聯絡,也不願與家人傾訴,與親友關係變差。
受害人與家人關係變差
至於住在香港仔的一家,女戶主的兒子及遭性侵犯的媳婦,事後已搬走。媳婦至今仍然非常害怕,晚上睡覺須開燈,但難以入眠;她不願與任何人談及事件,與家人關係變差。至於女戶主,則要遠離香港仔,搬往其他地區,晚上難以安睡,經常在睡夢中扎醒冒汗。
受害人慘受折磨,但被告卻悔意有限,自覺不須被判終身監禁。戴黑色粗框眼鏡的被告,樣子冷酷,坐在犯人欄內,等候開庭的時候,更不時以敵視眼光掃向公眾席,擺出一副非常不滿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