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晚電視上有酒井法子向東京警方自首的消息,是即時新聞,她也「即時被捕」。早前警方在寓所搜獲吸食安非他命工具,驗出與她DNA脗合,多日來被傳媒謔為「走佬法子」的失蹤者受害人,變為通緝犯投案者。形象毀於一旦,損失慘重,得接受戒毒及判刑之命運安排。
這晚畫面除自首外,還有經理人代表發言,向各界及支持者鞠躬道歉:「令大家困擾和擔憂,對不起。」……她事發後「潛水」,先把十歲兒子交託東京友人代照顧,之後到新宿等區購買大量衣物、內衣褲、化妝水,又兩度自提款機提取了數十萬日圓,為長期逃亡作好準備。
三十八歲的法子本來溫柔婉約清純甜美,不知如何走上不歸路?或有眼無珠遇人不淑,如同很多女藝人一樣苦忍──若非分居丈夫高相祐一在澀谷街頭被截查,他又出賣她,指證吸毒;若非丟不起人方寸大亂,也不會陷入窘境。不過從第一口毒品開始,是個人選擇,自己有責任。各國政府各種宣傳,不及當事人活生生血淋淋的教材。
再淪落再失去尊嚴,法子曾致電友人:「想聽聽兒子的聲音!」可見她是位好媽媽。為了兒子,天地雖大,躲不起,終於面對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