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最好不要嘗試,比如說逼婚。即使是抱着婚姻的目的拍拖,一旦動用了「逼」這個手段,屈使對方就範,難免涉軟硬兼施把人押上婚姻這艘賊船的嫌疑,對方憋屈着,隱忍着,小忍謀大亂,一旦有機會造反,馬上義無反顧投入到尊嚴挽回運動之中,玩劈腿當熱身,破釜沈舟亦屬等閑。
逼婚最經典的台詞是:「要不結婚,要不分手。」何止是逼?簡直是威脅,是要脅。所以,逼婚,很多時候是向對方發動的一場挑戰,看看你更在乎的是我,還是你的尊嚴?看看你愛我有沒有愛到失去自我的程度,以我的意志為意志?一旦開始逼婚,到了最後,深陷被逼泥沼的,其實是逼婚者自己。一定要看到逼迫成功才能證明自己在對方心目中的地位。
愛情最令人患得患失的地方正是它的無法確定性。沒有具體的方法測試一個人愛另一個人的深度,也沒有辦法知道愛情正在轉淡還是變濃,更不可能預知愛情在甚麼時候結束,無法確定一個人是死心塌地視另一個人為唯一,還是始終做着騎牛搵馬的好夢……最弔詭的是,很多人一旦開始戀愛,就免不了把自己的個人價值跟愛情聯繫到一起,一定要證明自己在對方心目中的重要性,然後才能確定自己對這個人的人生價值,甚至生命的意義。
到了這個時候,逼婚就很有了點不成功則成仁的悲壯。你真的愛我嗎?那就用婚書那張超能膠紙把我們黏貼到一起,壯烈地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