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灣區法院今年年中公開一審,被內地媒體喻為珠海最牛釘子戶、一度逼停海泉灣二期工程長達三年的張超桂。根據內地法律規定,案件從立案次日計算「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審結。但有關案件至今歷時逾60天,開庭審理至今亦超過48天,張超桂的家人對案件至今尚未作出判決,表示不滿,並指金灣區檢察院虛構案件。
現年54歲的張超桂擁有澳門身份證。2004年8月,珠海高欄港公安以故意毀壞財物嫌疑,遭刑事拘留。去年8月,他遭當局正式逮捕,羈押在珠海市第二看守所。今年6月16日,金灣區法院分別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涉嫌「強迫交易犯罪」將他起訴,指他為了取得高額補償款,在長達三年的時間裏,糾集一幫惡勢力擾亂、破壞政府合法徵地活動,並煽動群眾抗拒執行政府合法的拆遷工作,並恐嚇和威脅當地政府幹部等。
張超桂轟莫須有指控
據張超桂的辯護律師表示,張超桂在庭上曾自我辯護,堅決拒認犯罪指控,並指有關內容屬莫須有。辯護律師認為,金灣區檢察院在承辦有關案件時,不但程序違法,而且有關指控和證據有失客觀公正,希望當局能秉公辦理此案。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