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物業稅或多試點推行

內地物業稅或多試點推行

【本報訊】就深圳市可能成為內地首個開徵物業稅的城市,內地《南方早報》昨引述深圳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稱,深圳不會成為首個開徵物業稅的城市,但或許會成為全國多個試點城市之一。該負責人又強調,《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實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中的有關規定實際上仍在等待中央審批,「如果要實現財稅體制改革,至少要經過國家稅務總局的審批才能實施」。

深圳非首個開徵城市

報道又指,雖然就是否應該開徵物業稅仍有分歧,但一個共識是,目前開徵物業稅尚有許多問題需釐清,例如是從第一套房開始徵,還是從第二套房開始徵,又是否先從商業物業或豪宅開徵,然後才逐漸過渡到普通住宅等等。而當中的一個核心問題就是土地出讓金是否會合併到物業稅內。
從《安排表》中可以看到,深圳的方案中只提到合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但並未涉及土地出讓金。而據《中國經濟周刊》引述國稅總局有關人士透露,2010年前國稅總局將拿出一個物業稅的可操作方案,也暫時不會將土地出讓金納入物業稅範圍。

實施須待人大立法

另外,物業稅作為一種新稅種,其開徵等事宜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來決定,作為經濟特區,深圳儘管在某些領域擁有相對獨立的立法權,但這並不包括稅收立法,這決定了深圳開徵物業稅不能獨立於國家整體政策佈局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