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吉隆坡朋友告知,近金河廣場,離滙豐銀行唔係太遠,由JalanBukitBintang行過去,見到有一間好大嘅KFC,轉右直入就搵到一條阿羅街(JalanAlor),係吉隆坡一條著名嘅為食街,可以一試。左丁山按指示,行咗十零分鐘,卒之搵到,嘩成條街都係食檔,鑊氣冲天,烏煙四溢,味道吸引,乜款食物都有齊,露天枱櫈擺到落馬路,但係邊一檔最好食呀?環境衞生似乎差啲噃,我哋香港人唔係幾慣。你知啦,香港地貴、人多、街道擠塞,又有消防交通條例,連小小露天茶座都會令食環署不高興,呢類阿羅街點可以在香港存在呀?住在街道兩旁嘅居民唔投訴空氣污染、石油氣爐夠危險先至奇。正是一處鄉村一處例,鍾意投訴乜,投訴物嘅香港市民,好難容忍一條阿羅街嘅存在。但馬來西亞人覺得好冇所謂,食街大牌檔係當地特色,吸引遊客㖭。
唔敢在為食街覓食,卒之走番去唐人街(蘇丹街)嗰間「南香」,食芋頭扣肉與福州魚丸就冇得彈嘞,肥腩肉入口即融,正斗之至,但招牌飯「海南雞飯」就令人失望咯,乜同幾年前嘅味道差好遠嘅?雞肉夠硬夠韌,唔及格噃,但此店有招牌名譽,生意好到極,朝早十點到中午三點開門營業,食物日日沽清,直情好似印銀紙。後來問番吉隆坡朋友,佢話「南香」創辦人已過身,太子爺移民澳洲做牙醫,唔肯返大馬繼承事業,故此「南香」已經換咗老闆,作風與從前不同喎。
海外華人家族小生意往往係咁,創辦人憑雙手創業,一生辛苦做手作仔搵大錢,送仔女留學、留洋。仔女做晒專業人士,就不願回歸繼承父業,於是家族生意玩完。朋友話馬來西亞華人下一代尤其不滿國家政策過份向土著傾斜,有機會在外國立業就唔願意回歸,即使搵少好多錢都係自願嘅。
返到香港,睇報紙講及食環署官員見過發展商後(按:應係講戲院里皇后戲院重建),就向甘乃威議員通知,有關擦鞋匠發牌事宜。甘議員要食環署「企硬」,否則轉移地點要重新諮詢。何謂「轉移地點?何謂原地?」左丁山睇到一頭霧水。記得戲院未拆前,有擦鞋匠在永安人壽大廈(近電車路)牆邊擺檔,戲院拆咗之後,擦鞋檔搬到戲院里地盤外,如果話「原地」發牌,究竟邊度先至係「原地」呢?香港就係咁,為咗少少嘢都可以拗餐死,勞煩尊貴的議員喝令官員「企硬」,令有關官員完全僵硬,全無彈性,呢啲算唔算叫做「內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