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吉野家三名前僱員涉強姦女同事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姓馬次被告的女朋友鄭婉洺出任辯方證人,她供稱於去年5月18日致電男友,電話接通後無人接聽,她只聽到女事主X在旁笑,並說「唔好」。她吃醋傳短訊提出分手,馬其後叫X幫忙解釋,X說馬不在場,「唔關他事」。
指X曾說首被告不擧
鄭續稱,後來她在街上碰見X,X再三向她澄清事件與馬無關,還笑姓何首被告當晚不舉,叫她不要告訴何,她便相信X為自願性交。她又指,去年9月10日得悉馬被捕後曾見何,何說「關佢自己事」,與馬無關。她在盤問下指,馬曾與她「玩唧」,但從無拍打其胸及下體。辯方在庭上指馬承認曾在玩唧期間拍X胸及下體時,鄭不停飲泣。鄭表示,她很喜歡馬,已原諒對方,但她否認會因此而作假證。控辯雙方已舉證完畢,下周開始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