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初中女生劫的士認罪

兩初中女生劫的士認罪

【本報訊】眼見朋友欠債,未成年初中女生義字當頭,打算代為籌錢。但她們不欲驚動父母,竟然想出「拔刀相助」,三姝結伴持刀打劫的士司機。其中兩名女童昨承認搶劫罪,裁判官阮偉明直指她們手持武器行劫,案情嚴重,下令將她們繼續還押兒童院,等候感化官等報告,本月27日判刑。
案件昨於荃灣裁判法院兒童庭聆訊。兩名年僅13及15歲、分別就讀中二及中一的女被告,承認搶劫罪名,她們的家人都到庭旁聽。至於另一名自行投案的13歲女被告,未被受害司機認出,早前獲撤銷控罪。

15歲被告後悔願受罰

案情指,今年6月1日凌晨,兩名被告與另一名女童在小西灣富怡花園外,截停及登上50歲事主黎樹強駕駛之的士,要求前往葵涌運動場。當的士到達葵涌興盛路芊紅居對開,坐在司機位後方的15歲被告叫事主停車,並從後箍頸,與13歲被告一同亮刀,聲稱打劫。13歲被告掠去事主660元現金及手機後,三名女童同時下車逃走。事主立即驅車追截,其間一部救護車停泊在附近,救護員見狀上前協助事主,最終將兩名被告制服,另一名女童已逃之夭夭。警誡下兩名被告承認打劫。警方鑑於13歲被告年紀太輕,因此向其教師錄取口供,得到教師確認,曾向被告灌輸「搶劫及襲擊他人屬嚴重罪行」的概念。
辯方昨求情指,兩名被告的一位熟朋友,欠人7,000元,案發前數天因債務而遭人襲擊。被告想協助友人籌錢,但不欲父母知情,所以犯案。她們無心傷害事主,希望透過法庭向他道歉。15歲被告更表示後悔,願意受罰。
案件編號:TWCC7000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