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走私總值500億人民幣,主犯賴昌星逃往加拿大10年,近日接受中國媒體採訪表示希望回國,即使被加國政府遣返,「也會接受」;他又承認偷稅漏稅,願接受罰款,「也可以坐點牢」。這是賴昌星逃亡10年首度表示願遣返回國。有分析人士指,遠華案涉及中共黨政軍內鬥,中共下月將開十七屆四中全會,內地媒體此時炒作此案,不排除有其他背景,賴回國受審,中南海一定有人開心有人愁。
繼內地媒體前日報道賴昌星前妻曾明娜已自願遣返回國後,陝西《華商報》昨日又刊出該報特約記者在溫哥華對賴昌星的專訪,文章被內地各大網站廣泛轉載。從1999年開始逃亡的賴昌星表示,這10年很辛苦,「經濟上很苦,精神上壓力也很大。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過來的。」他說,已經10年了,「我十分想念家鄉,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國」,「我一直想回去,畢竟那裏才是我的家鄉。」


「做生意偷稅漏稅是有」
51歲的賴昌星曾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1999年4月北京下令調查遠華案後,他即逃離大陸來港,8月更攜家逃往加拿大。本港入境處隨後撤銷了他的永久居民身份,他則向加國申請政治難民身份,案件已審理八年,現仍在司法程序中。據報道,加拿大政府早前批了工作准可證給他,他也在溫哥華一家華人房地產公司謀到職位。
被記者問到官司前景時,賴昌星一反以往聲稱回去必死無疑,堅拒遣返,甚至以撞牆自殺抗拒的強硬態度,回答說:「經過所有法律程序,最後加拿大還是要判我遣返,我也會接受。」
被問到同意遣返回國,是否意味着他承認中國政府指控他的走私罪行,他說:「我只是一個做生意的人。偷稅漏稅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掙點錢。」他又稱,在中國「偷稅漏稅可以罰款,也可以坐點牢」。他還向記者介紹當年走私成品油和香煙賺錢的手法,包括少報關多裝貨、不報關或報假關等。

走私案涉中共高層權鬥
本周二,加拿大移民部長詹森.肯尼(JasonKenney)證實,賴昌星前妻曾明娜已自願返回中國,還稱賴昌星如按此模式回國,加拿大樂意提供一切所需幫助。
有本港長期關注遠華案的資深分析人士指,遠華案涉中共高層權鬥,賴昌星又掌握不少中共黨政軍及情報機構內幕,內地媒體此時炒作本案,令人關注是否與下月將召開的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有關。該人士更指,賴若回國,定會再攪動北京政壇,中南海一定是有人開心有人發愁。
陝西《華商報》/本報記者

遠華案事件簿
1999年4月初
海關總署接到舉報指遠華集團走私,並與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等高官有關
1999年4月20日
時任總理朱鎔基下令查處,當局成立「420」專案組,辦案人員多達3,000人
1999年8月
賴昌星舉家從香港逃往加拿大
2000年
賴昌星向加國申請政治避難;朱鎔基發誓一定要把賴引渡回國;同年11月賴被加國警方以違法居留拘捕
2001年3月
遠華案初步審結,官方透露走私總值逾500億元人民幣,立案查近千人,其中近300人被追究刑責,21人判死刑或死刑緩期執行
2001年7月3日
加國法庭開審賴昌星,其間賴大爆案件涉中共高層權鬥,他回國必死無疑;案件至今仍在司法程序中
2007年2月13日
中紀委承諾若賴回國受審不會判死刑
2009年8月4日
加國移民部長證實賴前妻已攜女回國
2009年8月6日
媒體稱賴昌星願回國受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