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有風險,即是有不能預計的結果。不同投資產品有不同風險,每個人的風險承受能力也不同,風險錯配是指把風險高的投資產品,售予只能承受低風險的投資者。
最近推出人債的風險評估是矯枉過正,不少銀行把債券的風險定為中至高,有投資者因風險承受力低,但債券是「高風險」,因此不獲發售。
風險評估矯枉過正
現時的問題是,除了債券評級與傳統模式有很大出入,這邊廂有些投資者想買的東西卻不獲出售,同一個人,在同一銀行有證券戶口,卻可自由地購買風險更高的股票、認股證,甚至是牛熊證,於是在香港,此等機構把風險的模式癲倒過來。原來牛熊證、認股證的風險,比人民幣債券更高,這是意料之外及不合理的事情。
出現此等謬誤,是出售及控制層面出了亂子。雷曼事件是一個好例子,出售時通常是銀行作出主動,相信很少是由投資者作主動。由於佣金主導,主動出售如沒有適當的監控,便容易把不合適的產品售予投資者,有盈利時笑逐顏開,遇上虧損,投資者一定會指責是被人誤導。
為投資者做「體檢」
銀行要避免銷售責任,現時的做法是為投資者作全面風險「體檢」,但仍然容許投資者作主動投資,任由他們購買自己喜歡的投資產品,可能是債券、藍籌股、二三線股、認股證及牛熊證,贏了是自己眼光好,輸了與人無關。此乃極荒謬邏輯,因親身來購買債券的人是高風險,同一時間經互聯網或電話購買股票、股證的人是較低風險,是香港更改了投資風險模式?像發現牛頓定律有錯誤,或可能是投資者是雙面人?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
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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