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青年陪伴遭訛騙的母親到法庭指證疑犯後,離庭時在升降機內與疑犯家屬狹路相逢,青年涉嫌向疑犯一名男家屬施襲,「批踭」擊傷對方左臉頰,須送院縫針。青年承認襲擊傷人罪,原定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但控方指事主傷勢有變化,臉頰傷勢影響眼部,可能會失明。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遂將判刑押後至9月16日,等候事主詳細醫療報告,並批准被告保釋。
現年26歲被告廖康榮,律師求情表示,被告事發後已找到一間公司聘用,但因未知本案判決,他不敢上工。
感化報告正面
律師稱感化報告正面,被告沒有惡習,他與家人關係良好,不時陪母往品茗。
案發於本年7月10日早上11時許,被告與馮姓事主(34歲)在粉嶺法院大樓乘搭升降機由5樓落地下時,被告突用手肘撞了事主臉部一下,同行人士目擊事件報警。
案件編號:FLCC20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