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計勒索中大生 四犯重懲法官:犯案經精密計算 判刑須具阻嚇

美人計勒索中大生 四犯重懲
法官:犯案經精密計算 判刑須具阻嚇

【本報訊】害羞中大男生受美色所騙,應新相識女網友邀請往澳門,結果被騙豪賭百家樂,後被指欠下10萬元賭債,遭挾返香港禁錮網吧4日才獲救。負責在港禁錮男生的4名無業青年,昨於區域法院判刑,分別判入教導所,及最重判囚至3年8個月。
記者:黃幗慧

暫委法官陳仲衡表示,本案並非如一般賭仔輸錢後遭押返港還債案件。受害男生受美色所騙,與新相識女網友同遊澳門,結果遭對方的同黨誘騙填下多項個人資料及賭錢,勒索並壓榨金錢。除禁錮外,還恐嚇會將他的器官帶到內地變賣,可見犯案者都經過精密計算。法官認為判刑須具阻嚇性,以反映社會對罪行的厭惡。

將升讀中大三年級

首被告馮志恒(19歲)在開審後不久才承認一項非法禁錮罪,昨被判入教導所,聞判皺眉,其父則表示不會上訴。另3名被告傅存禮、葉漢銘及梁宇軒(19至20歲)早前承認非法禁錮、勒索及盜竊共4罪,判監3年半至3年8個月。
受害男生張奕文(20歲)將升讀中大三年級。他早前作供時雖穿恤衫結領呔,但難掩稚氣,憶述被禁錮經過時,面露尷尬。但他作供完畢後顯得頗害羞,拒談感受及案中細節。
案情指,張奕文去年10月在MSN認識女網友Yumi(葛青青),相約11月14日同往澳門。一名叫阿添(陳國良)的男子在澳門接應,帶二人到假日酒店,要求他們填表做酒店會員,以取得每月免費船票。阿添交出1.4萬元籌碼,逼二人賭百家樂,每注最少1,000元,後又指表格資料未能傳送回港,要求二人返港填表。

首被告馮志恒承認一項非法禁錮罪,昨被判入教導所。
資料圖片

指欠下10萬元賭債

返港後,傅、葉、梁3被告押張到觀塘的網吧,指他欠下10萬元賭債,要其父母過戶3萬元「還債」,還恐嚇若未能收錢,會將其器官賣掉。同月17日,警員到網吧發現張,但馮狡脫。翌日,另一受害青年張子強(20歲),遭類似手法誘騙到澳門,他被押返港後致電家人求救,成功逃走。陳及葛因證據不足,沒被起訴。
案件編號:DCCC59、103、1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