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接納投訴補習社刊考生成績單判違規

私隱專員公署接納投訴補習社
刊考生成績單判違規

【本報訊】會考放榜臨近,補習社廣告宣傳鋪天蓋地,展示旗下考生「戰績」。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早前接獲一名會考生投訴稱,補習社在未經考生同意下,在廣告展示其成績單。公署裁定投訴成立,要求補習社停止刊登有關廣告。私隱專員吳斌提醒考生主動了解補習社收集成績資料的用途。

要求停止刊登廣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獲一名會考生的投訴稱,她前年英文科考獲5*成績,放榜後接獲補習社來電讚賞成績優異,獲贈2,000元獎金。投訴人遂到補習社辦公室領取獎金並接受雜誌訪問,並出示成績單供核對。
半個月後,投訴人赫然發現上述補習社的廣告登了她與該補習社導師的合照及成績單副本,清楚顯示其姓名、學校名稱及會考各科成績。投訴人只預料雜誌有可能刊登其合照及訪問內容,但沒被告知會一併展示成績單副本。
該補習社則向公署辯稱,既然投訴人願意接受訪問及領取獎金,就等同得悉有機會被該補習社用作宣傳。
專員調查後裁定補習社違反保障資料規定,除非補習社獲得學生同意,否則不應刊登其個人資料作宣傳用途。公署已發出送達執行通知,要求補習社停止刊登有關廣告。有關補習社稱會執行公署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