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替港鐵、巴士站等大型廣告板拍攝廣告的商業攝影師曾慶才MikeTsang,涉嫌與年輕女友人在中環蘭桂坊酒吧消遣後,將飲酒後的女友人帶往西區一間時鐘酒店,女方其後指控遭人強姦。曾慶才昨被控一項強姦罪,昨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8月12日再訊,其間准以現金及人事各3萬元擔保外出。
現年42歲的被告曾慶才,報稱攝影師,控罪指他於今年7月31日,在香港皇后大道西的皇后酒店內強姦一名年約20歲女子。控方申請押後作認人手續。辯方昨替被告申請保釋時表示,被告承諾不會干擾證人,保釋期間不會再到蘭桂坊。又指被告擁有百萬元設備的攝影室,從事商業攝影達9年,他只被指控強姦,並無涉及「落藥」,現與拍拖15年的女友同居。
案件編號:ESCC35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