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鋼命案的制度原因 - 桑普

通鋼命案的制度原因 - 桑普

桑普 文化評論人

七月二十四日,由於盛傳大型國有企業吉林省通化鋼鐵公司(通鋼公司)已轉由民營資本(建龍集團)控股,恐將辭退大量員工,但高層經理卻飽享高薪,引發近三萬名職工包圍廠區,來自建龍集團的新任總經理陳國軍當場被活活毆打致死,轟動全國。吉林省政府隨即宣告永遠終止改制,並將事件定性為「極少數擔心既得利益和別有用心者製造的一起嚴重的群訪事件」。當然,這種手法根本無法說明命案背後的深層制度原因,更提不出治本良方。
在計劃經濟時代,中國好像一個大監獄,人人有工作,個個要捱窮。當時,像通鋼這類大型國有單位,遍佈全國,從搖籃到墳墓,照顧職工一生。人們均貧,不知世情,缺乏相對剝奪感,湧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擁護監獄長,自我催眠度日。

當權者不願面對現實

毛下鄧上,推動漸進改革,一要改革開放,放權讓利,吸收民間與國外資本,市場主體多元化,引進先進技術,減輕財政負擔,實現市場經濟;二要摸着石頭過河,循序漸進。這兩點本身不是問題。問題是出在:當權者一直無法革除這兩點背後的制度沉痾,不願面對現實、改變現實。
當一家從搖籃到墳墓的國有企業,變成一家汰弱留強、錙銖必較的私營企業,如果後者理性地遵從市場法則,自然會留聘精英,裁撤冗員。天可憐見,通鋼職工一旦失去工作,根本不具備跟年輕人公平競爭的客觀條件,又能如何在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下苟活?通鋼公司上下有五萬多名職工,包括眾多內退人員,試問還能留住多少人?留不住的話,他們會到那裏去?如果強迫民營企業留聘全體職工與支付養老金,又有誰會投資?
因此,改革的重點絕不在於民營化,也不在於慢慢來,而是在於如何落實一套嚴密的制度:一、確保原國有企業職工權益不被剝削,二、建立國有資本與私有資本公平競爭的環境。

應建立公平競爭規範

針對國企職工問題,政府負有完全的歷史責任,在國退民進過程中,須通過充足財政撥款,確保在職職工及其家屬能繼續享有基本而有尊嚴的生活水平,失業、病殘、內退、退休職工均能享受基本的生活照顧,絕非目前每月僅兩百元人民幣的微薄生活費。因為中國太大,人口太多,所以沒錢花嗎?非也!君不見政府已經買下八千億美元資產,但國企職工的補償金、養老金、社保金、生活費卻長期杯水車薪,豈不教人憤慨?
針對公平競爭問題,政府應建立一套促進公平競爭的市場規範,尤其要禁絕對國企的持續偏袒。可是政府每年通過財政撥款,巨額援助績效差劣的國企。這些國企一直有「軟預算」,負盈不負虧,賺了就把利潤分走,虧了就靠國家財政補貼填窟窿,自負盈虧的民企,根本無從公平競爭。
在通鋼職工的恐懼、憤怒、殺人和刑責背後,政府更有解決上述兩大問題的歷史責任。可惜至今乏善足陳,口惠實不至。幾億辛酸淚,拳打又腳踢,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