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與新世界集團再爆官商勾結疑雲。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第三期擴建工程諮詢前夕,政府被翻舊賬重提當年跟新世界的合作協議,原來出資興建會展一期的新世界,事後獲政府批出會展經營與管理權長達40年,每年穩袋會展九成收益近10億元,40年料達400億元。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質疑是利益輸送,促請會展三期的工程與經營權須公開招標,不能再明益新世界。
記者:黃偉駿、莫劍弦
啟用21年的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業權由貿易發展局擁有,但儼如新世界「搖錢樹」。根據政府八十年代與新世界簽訂的協議,會展採用「BOT」(Build,OperateandTransfer)模式,即由新世界出資16億元興建與營運,期滿後交還政府。不過,新世界當年獲批的經營年期長達40年,而且與政府「九一分賬」,每年只須從會展龐大收入中,分不足一成予貿發局作為經營權費用。
曾蔭培是新世界高層
政府九十年代中期擴建會展新翼時,沒有將工程公開招標,反以趕及慶祝九七回歸為由,再採用BOT模式明益新世界,由政府出錢48億元及撥地予新世界擴建會展,並續由新世界經營會展二期。貿發局04年自資14億元擴建的會展中庭,同樣交由新世界經營。
翻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資料,新世界由03/04年度至07/08年度,每年繳付予貿發局的會展經營權費用,由6,270萬元至7,720萬元不等,以經營權費用約佔收入約8%推算,新世界每年收入由8億元至近10億元不等。
雖然會展第三期擴建工程仍未進行諮詢,但行政長官曾蔭權上月出席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中庭擴建落成典禮時,公開表明願意將灣仔部份政府大樓搬走配合。曾蔭權胞弟、警務處前處長曾蔭培現時又是新世界高層,兩者關係千絲萬縷。有知情者近日便向政界爆料重提會展的合作協議,希望喚起立法會關注,阻止官商勾結繼續發生。
據了解,貿發局也屬意將日後的會展第三期續交新世界經營,認為經營管理較方便,沒有理由將第三期與一、二期及中庭的管理切割。不過,政府內部有意見認為,以今時今日政治環境,不可能再以這模式跟新世界合作,加上梁展文事件上,新世界形象太差,認為應公開招標另覓經營者。
未確定是否公開招標
貿發局表示,會展第三期的擴建方案及未來營運尚未有細節,只確定以招標形式進行,但未決定是否公開招標。
新世界發言人表示,當年獲批會展40年經營權,但要跟政府以「收入」拆賬,而非以「盈利」拆賬,付出較高,加上經營期滿後,須無償將會展交還政府;又指會否競投會展第三期工程與經營權言之尚早。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政府跟新世界這種分賬及經營會展模式,已有強烈官商勾結味道,直指會展第三期若不公開招標,民主黨一定不會支持。他批評政府計劃擴建會展時未有考慮灣仔的交通負荷及亞洲國際博覽館未飽和問題。
灣仔會展興建事件簿
會展期數(啟用日期):會展一期(1988年)
事件:政府撥地,由新世界斥資16億元建成
新世界得益:新世界獲會展一期40年經營權,並與政府九一分賬,每年只須從收益分不足一成予貿發局
會展期數(啟用日期):會展二期(1997年)
事件:政府向立法局申請撥款48億元及撥地,支付新世界擴建
新世界得益:新世界再獲批會展二期的經營權20年,繼續九一分賬模式
會展期數(啟用日期):會展中庭(2009年)
事件:貿發局自資14億元建成
新世界得益:新世界獲中庭經營權8年,與會展二期經營權同期結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過去五年貿發局與新世界經營會展收入比較
年度:07至08
新世界支付貿發局的經營權費用:7,720萬元
估計新世界從經營會展所得收入:9.65億元
年度:06至07
新世界支付貿發局的經營權費用:7,550萬元
估計新世界從經營會展所得收入:9.44億元
年度:05至06
新世界支付貿發局的經營權費用:7,350萬元
估計新世界從經營會展所得收入:9.2億元
年度:04至05
新世界支付貿發局的經營權費用:6,750萬元
估計新世界從經營會展所得收入:8.44億元
年度:03至04
新世界支付貿發局的經營權費用:6,270萬元
估計新世界從經營會展所得收入:7.84億元
註一:會展的財政年度由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
註二:經營權費用約佔新世界會展收入約8%
資料來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