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單親媽媽大前日將年僅13月大女兒,交給一名女性友人,並揚言「我唔要啦!」之後不知去向,女友不知所措向社署求助及報警,警方列作「虐兒案」處理,事後已尋獲女嬰母親。
疑遭遺棄的女嬰叫嘉嘉,13個月大,母親姓石,38歲,另有一名3歲大的兄長,石婦早前與姓陳丈夫離婚後,一家三口靠綜援金過活,同住柴灣小西灣邨。據稱,石婦與一名在同邨居住的42歲姓冼女子份屬好友,不時會將子女交冼婦代為看管。
留一句「我唔要啦」離去
上周四下午2時半,石婦推着嘉嘉到小西灣商場與冼婦見面,其間兩人發生爭執,石婦突然說:「我唔要啦!」然後留下女兒轉身便走。冼婦於是帶着嘉嘉與社工會面,將事件向社工投訴,社工報警。警方到場,先將嘉嘉送院檢驗證實身體健康,當晚尋獲石婦,她稱只是身體不適才交冼婦看管,但警方認為她暫不宜照顧女兒,將女嬰嘉嘉交社署暫時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