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受壓下作供教師非禮男生罪脫

當事人受壓下作供
教師非禮男生罪脫

【本報訊】一名在中學任教英文科的男教師,涉嫌三度在校內撫摸一名14歲中三男生大腿及下體。
男生在警方會面影帶中承認,他原不想「搞大件事」,故拒絕錄口供,直至校長在一次陸運會後約見他,指若他不到警署錄口供,便是說謊,他其後於今年1月到警署。主審裁判官唐慕賢認為,男生在壓力下作供,認為其口供不可靠,裁定非禮罪表證不成立。
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被告李沛暉(26歲)被指於去年10月某日、11月上旬某日和十一月下旬某日,在學校內非禮男事主。
案件編號:KCCC20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