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護士涉違例銷靈芝

公院護士涉違例銷靈芝

公立醫院護士操守受質疑。兩名讀者反映有聯合醫院護士,涉向癌症病人推銷靈芝,以及向病逝者家屬派發殯儀代理卡片,有違專業操守之嫌。聯合醫院表示會調查事件;醫管局指員工如違反行為守則,嚴重者可遭解僱。

讀者「阿儀」(化名)患有乳癌,在聯合醫院接受治療及覆診,其間多次由護士A姑娘接見及跟進,而A姑娘不時提醒癌症病人飲食及生活上的注意事項;阿儀說,與A姑娘相熟後,對方介紹她服用靈芝,更游說她成為一間健康產品公司的會員,以享優惠價錢買靈芝。

派殯儀代理卡片

阿儀續說,當時剛接受手術,對靈芝抱有很大希望,加上是A姑娘介紹,更有信心,於是入會購買,維持近三年,及後因為有醫生提醒她並非所有癌症病人也適合服用靈芝,她感被騙,所以沒有再買。
她說:「A姑娘只向較熟病人推銷,唔會直接參與銷售工作,因為有事都可以解釋只係畀建議病人,唔係銷售層面,有個癌症病人會幫佢做銷售工作。」
另一讀者指親友早前在聯合醫院病逝,一眾家屬等候辦理死亡證時,有護士向家屬派發兩張殯儀代理卡片,讀者認為事件很有問題。
聯合醫院回覆,根據紀錄未曾收過以上兩宗投訴;但兩個案提及的行為,該院絕不容許,雖然本報提供資料不夠完整,不過,該院會作出調查,如查明屬實,會根據醫管局人事條例對有關員工作出嚴厲懲處。

聯合醫院貼告示

此外,聯合醫院曾接獲家屬投訴於死亡證件辦理處外,有非員工派發殯儀代理公司的卡片,雖然事件未經證實,該院為免家屬受到不必要的騷擾,已張貼告示及派發單張提醒家屬;保安亦會加強巡查,如發現有違例人士,立即阻止及勸喻其離開。
醫管局指,根據員工行為守則,任何員工不得在當值期間從事醫院職務以外的工作,或藉本身的職位獲得利益,如有違反者,會視乎事件的嚴重性,受到適當紀律處分,一般包括輔導、口頭或書面警告、暫停或延遲增薪等,嚴重行為不檢者更可被解僱。
檔案編號:0606029、0616051

「A姑娘唔方便再出面」

記者致電協助A姑娘銷售靈芝的癌症病人,訛稱家人患癌,欲問A姑娘有關靈芝治癌的效用,該病人回覆不用透過A姑娘,也可購買靈芝,每樽約500元,記者表示要考慮;該病人其後主動介紹另一位護士B姑娘與記者聯絡。
B姑娘致電記者時,她自稱是一公立醫院的退休護士長,現替一間健康產品公司工作,包括推銷靈芝,B姑娘簡單問記者家人的病況,建議記者到其公司聽講座,不過,記者佯稱很多病人先見A姑娘,然後才買靈芝,B姑娘隨即大耍太極,指A姑娘是現職護士,不可以向病人推銷靈芝,其間卻說漏口風:「A姑娘俾人投訴緊,以後都唔方便再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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