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食客喉穿吐血 再接投訴屙嘔喉痛大家樂宣佈魚肉湯停售

曾有食客喉穿吐血 再接投訴屙嘔喉痛
大家樂宣佈魚肉湯停售

【本報訊】繼青衣城大家樂分店有食客懷疑進食「生菜魚肉湯」引致穿喉吐血後,再有市民投訴,懷疑兒子在黃大仙龍翔中心大家樂分店進食同款食品後,嚴重肚瀉及嘔吐和喉嚨痛。大家樂稱,沒有發現食品質素有問題,但決定全線即時停售有關產品,以釋顧客疑慮。有業界人士形容停售情況罕見,有立法會議員促請大家樂及食環署深入調查,確保食物安全。 記者:謝明明

吳女士向本報投訴指,她與12歲兒子和丈夫於上周六(7月25日)約下午4時30分,光顧黃大仙龍翔中心大家樂分店,以五送一次的優惠換購生菜魚肉湯給兒子進食,怎料兒子進食後不久,即感肚痛不適,返家後當晚先後嘔吐兩次及肚瀉三次,而且喉嚨痛楚。
當晚吳女士給止瀉藥予兒子服食,但翌日兒子喉嚨痛楚不適持續,其後看醫生服藥,直至前日才康復。

望重新檢視產品質素

每周都光顧大家樂的吳女士指,兒子一向健康,從未試過腸胃不適和嘔吐,懷疑與進食生菜魚肉湯有關,「個仔當時淨係食咗生菜魚肉湯,之後都冇乜食過其他嘢。」她無意向大家樂提出索償,但希望大家樂重新檢視該款產品的質素。「呢區有好多長者住,擔心佢哋食咗呢啲唔乾淨食物後,就會危害健康,咁就唔好!」
針對再有食客懷疑進食生菜魚肉湯後不適的個案,大家樂發言人表示深為關注,指龍翔中心大家樂分店於過去一周,並沒有接獲食用生菜魚肉湯後不適的投訴。該集團已即時再次作出檢測,惟多次結果皆沒有發現食品質素出現問題,但作為負責任的機構,大家樂管理層決定全線即時停售有關產品,以釋顧客疑慮。吳女士對大家樂停售決定表示歡迎,「佢應該要咁做,其實發生咗第一單(青衣城個案),佢就應該立刻停售。」

日前發生食客穿喉吐血的青衣城大家樂(左圖),昨已沒有生菜魚肉湯(右圖)供應。李偉民攝

業界指店方舉動罕見

香港餐飲業聯會主席黃家和指出,今次大家樂在未有證實食品質素出現問題下,便決定全線停售,情況罕見,但「佢先停售再深入調查,唔使引起不必要恐慌,反映佢對市民負責任。」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李華明對大家樂今次行動表示可以接受,但認為大家樂及食環署應盡速深入調查事件,確保公眾安全,「生菜魚肉湯係熟食,理應風險冇生冷嘢咁高,當局應該查清楚出咗乜嘢問題。」食環署回應稱,仍在跟進調查青衣城大家樂分店有食客懷疑進食生菜魚肉湯後不適的個案。
記者昨傍晚到青衣城大家樂分店,發現晚市已無出售生菜魚肉湯。
有食客指,基於食物安全,就算日後重售該款食品,也不會購買。但有年輕食客卻表示不擔心:「食物中毒萬中無一,最重要係食物味道同價錢迎合我哋嘅口味。」

法律意見
若證實有問題仍會被控

大型連鎖快餐店大家樂接連收到兩宗懷疑進食旗下食品「生菜魚肉湯」不適個案後,在未有發現食品質素有問題下,決定全線停售該款食品。但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指出,若食環署調查發現相關食品有問題,仍可提出檢控,嚴重者更會吊銷食肆牌照,而受害市民可透過民事追討賠償。

受害者可追討賠償

梁永鏗指出,即使食肆主動停售懷疑有問題食品,但食環署仍可調查,一旦發現相關食品質素有問題,危害公眾安全,該署仍可提出刑事檢控。至於在事件中受害市民可向食肆追討賠償,「就算間食肆停售,都唔會影響受害人嘅民事索償。」
熟悉食品安全法例的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李華明指出,若食肆出售的食物品質有問題,已觸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根據該條例,任何人如出售食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或監禁三個月。
另食環署會對持牌食物處所作出「違例記分制」,按性質及嚴重程度記5分、10分或15分。當累積至15分,會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持續干犯,可能會被吊銷牌照。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