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非常父母」為表達對兒子小學校長的處事手法感不滿,拒絕讓兒子上學,被控違反入學令。本來控方同意女被告要求,以自簽守行為代替正式起訴,條件是要她送兒子復課;惟女被告突然搬出男被告作盾牌,指「佢的確會阻止我個仔返學」。裁判官黃汝榮憤然拒絕頒發簽保令,案件定於9月16日開審。
製衣工人潘志輝(49歲)與妻子梁淑芳(51歲),繼續否認控罪。裁判官黃汝榮強調,要以案中男童的利益作依歸,「唔係任何人態度強硬就可以了結事件」,甚至一度詢問控方會否考慮替男童申請保護令。
獲准換主審裁判官
其後潘志輝向負責排期的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表示,黃汝榮言詞間流露出對他的成見,要求更換主審裁判官,最終獲批。梁於庭外否認戲弄法庭,自稱早已表明立場,反指是控方「裝個陷阱」。
案件編號:FLCC16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