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不必太「靈」 - 李碧華

還是不必太「靈」 - 李碧華

剛剛寫完《今夏的狗特別靈》,一覺醒來看新聞,竟有頭更「靈」的狗見報。
那是頭防禦心與警覺心過強的唐狗,原乃台灣內湖流浪動物之家的流浪犬,四年前得一位愛狗之黃姓男子收養。牠非常敏感,每當發現陌生人靠近主人就狂吠,甚至撲咬鄰居,甚至追賊,由八樓追至一樓死咬不放。
某日主人與女友吵架鬧分手。本來情侶間耍花槍,但牠護主心切,見二人搶手機起爭執,竟撲前往她的臉咬下去……結果一張俏臉被毀容。鼻樑兩側撕裂共縫了25針,每次照鏡時都快崩潰了,還變得自卑。二人戀情告吹,女方告上法庭,向他索償約八十五萬港元。案件審理中。
作為寵物,對主人盡忠勇當然可嘉;作為情場的局外犬就多事了。有時大家對過份熱心的旁人道:「你想太多了。」、「別管我倆私事。」、「與你何干?」、「好心做壞事。」──他不插手,也許有轉圜餘地,有解決柔方,尤其是男女之間微妙關係,何須閒雜人等干預?何況是狗?再有靈性的狗也會弄巧反拙,誤事還惹禍,令主人更煩惱。還是自量一點,不必太「靈」了,天真可愛便算,別過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