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資深註冊社工一時貪心,在公共圖書館順手牽羊偷銀包,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斥責,被告從事多年社會工作幫助他人,卻不自重犯案,本案如同在酒樓的椅背偷取手袋,可判監禁刑罰,故將被告還柙,等候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8月12日判刑。47歲被告梁繼忠的代表律師求情說,被告當社工已20多年,具碩士學歷,月入14,000元,妻子亦任職社工,兩人育有一對十餘歲大的子女。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現已知錯及承諾不會再犯,懇求輕判。案件編號:FLCC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