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和立
中國問題評論員
最近從非洲傳出胡錦濤公子胡海峰統領的清華同方集團子公司,在南非納米比亞捲入詐騙和行賄官司,此報道雖被大陸傳媒封殺,卻成為北京政界的「重點新聞」。無獨有偶,中共政治局篤定九月召開第十七屆四中全會,主題是「黨的建設」,即如何確保幹部,包括國控企業的高層要「德才兼備」兼廉潔奉公。一般民眾不得不問,那麼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應否以身作則?
黨刊要新丁官員公佈財產
剛剛出版的《學習時報》似乎洞悉天機,這本經常「有料爆」的黨刊發表了題為〈新官率先公示財產,不願意者應辭職〉的矚目評論。文章指出「官員的家庭財產等信息很可能牽涉到公共利益,所以官員的財產狀況就不再屬於個人隱私」,一定要全數公開。但為甚麼不是位高權重的高官先發表財產清單,卻要苛求新上任,油水不多的官場新丁作榜樣?該鴻文解析說:「『新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相對年輕、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更重要的是他們將要『擔當重任』。所以,給他們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學習時報》的文章馬上被《檢察日報》評論員盛翔反駁。盛指出「在目前的體制裏,從來都是上級給下級、老官給新官做出表率,在官員財產公示上,居然讓新官來給老官做表率,真可謂『從來未有事』」。盛翔更聲稱「讓新官先公示財產」的邏輯簡直是「有辱公眾智商」。
沒錯,中共自延安時期便談黨的建設與肅貪,但貪官之所以越肅越多主因是「刑不上大夫」,即是否調查、懲處某級別以上的貪官,或他們的近親是政治而不是司法決定。稍微了解國情的人都知道政治局九位常委中,有一名聲名狼藉的大貪官,奈何此大鱷自江澤民時代便官運亨通!
回避制管不到部長級官員
其實相對於歷屆一、二把手,胡總與溫家寶都頗謹慎避免兒女經商引發醜聞。例如胡海峰雖然自清華大學畢業不久便在大學附屬企業工作,但比起老江的兩位公子低調得多,以致國內外傳媒要找一張小胡的近照也異常困難。而且去年小胡更把自己的CEO位置改為黨委書記,理論上只管「黨務」,不用為其集團與子公司的業務負責。而自從前幾年有境外報紙報道溫總的兒子溫雲松因協助某金融公司上市而「大發橫財」後,小溫便很少在媒體露面。
但防止高官配偶與兒女做生意必須制度化。其實目前幹部規條中已有所謂「回避制」與禁止近親利用個別幹部的政治資源經商的法規。問題是這些條例基本上管不了部長級官員,當然更影響不到政治局大員!最諷刺的是,目前針對部長或以上官員貪污傳聞唯一行之有效的行政指令是,中宣部一聽到甚麼風吹草動,便第一時間下新聞封鎖令,連搜尋網站也不放過!試問在這氛圍下如何搞黨建?廉政不從「第一家庭」做起,如何培養德才兼備的新雷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