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沛冰報道】醫院管理局三年前動用約6億元,向該局醫生作出法定期間及休息日工作補償,但同樣在公立醫院工作的兩間大學醫學院約300至400名醫生,至今未獲補償。
公立醫院醫生控告醫院管理局,追討超時工作及在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工作補償案件,三年前高等法院判處醫生亦受勞工法例保障,享有七日一休,在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因候召而工作應獲賠償。其後該局向醫生賠償約6億元,每名醫生獲2萬元至逾22萬元不等,視乎專科及職級而定。
補償金額各約一千萬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主席何栢良表示,香港大學及中文大學醫學院約300至400名醫生同樣於公立醫院服務,工作性質甚至超時工作與醫管局醫生一樣。他們也因要在休息日候召及工作,但至今不獲大學就休息日工作補償。
何表示,大學應按當年醫管局的賠償方案,向醫生作出補償,估計兩間大學補償金額各約1千萬元,對大學或醫學院不會構成財政壓力,「好多同事都唔滿意大學有法不依,家等如欠薪,大學應該主動解決,唔通等人再告」。
他表示,港大醫學院已成立三人小組研究事件,他稍後會約見中大醫學院院長霍泰輝商討補償事件。
一直代表公立醫院醫生控告醫管局的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表示,三年前高院判決後,公立醫院醫生不滿裁決提出上訴;去年初上訴庭裁定醫生超時工作不獲補償,三名上訴庭法官對休息日補償亦有不同解釋,公院醫生及醫管局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9月底審理。他會待終審法院判決後,才再代表大學醫生向大學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