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周初,為了阻截非法賽車,警方截停途經車輛作「人肉路障」。雖然警方指會作賠償,惟具體方案未定,MSIG市務部總監陳倩雯指,汽車保險可分「第三者風險保險」及「綜合保險」。
根據條例,所有車主必須購買汽車「第三者風險保險」,保障車主因意外而導致他人死亡、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失的法律責任,但並不保障車主本身的財物損失,故受牽涉的車主,應通過民事訴訟,向有關方面追討賠償。
不過,如車主購買了包括第三者保險,及保障受保人車輛損失的汽車「綜合保險」,保險公司會為車主的損失先作出賠償,甚至提供個人意外及醫療費用。車主還可授權保險公司,代為向肇事車主和有關方面,追討賠償。
被警徵用致毀 需民事索償
陳倩雯提醒如屬商用汽車,車保列明只保障,將車輛自用或作商業用途。如果車主同意被警方徵用,並因此導致車輛損毀,保險公司可保留賠償予受保車主的權利,車主可能要靠民事訴訟,向有關人等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