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狠心踢傷3歲稚子的盧兆庭,早有虐兒前科。三年前,他將年僅兩歲多的長子綁在床褥上,打至遍體鱗傷,發洩不快情緒。該案裁判官曾勸喻他珍惜最後機會學做好父親;惟盧今次變本加厲,再次利用次子發洩情緒。
只有24歲的被告盧兆庭,18歲開始與妻子同居,同居翌年、即03年誕下長子,次子於05年出世;兩人一直未有結婚,至08年底才正式註冊。盧粗眉大眼,身形高大,皮膚黝黑,兩名兒子眉宇眼眸跟他長得十分相似,惟兩子先後遭他虐打,現已各自入住寄養家庭。
05年11月盧被揭發虐打長子,警方接報到他與妻子居住的元朗住所調查,發現兩歲八個月大、有輕度智障的長子被人用布條綁在床褥上,面上及全身佈滿瘀傷和藤條痕。盧被判接受18個月感化,妻子因對兒子被虐坐視不理,同被判感化令12個月。
庭上鎮定 妻不見蹤影
盧當時須接受心理治療,惟他自覺沒有必要,拒絕積極參與,致情況沒有進展。社署一直跟進其個案,當時也評估盧與妻子不適合照顧小孩。
盧再次虐打次子,指因受05年車禍創傷影響,以致不能控制情緒。盧妻去年初證實患上紅斑狼瘡症,因接受不到身上紅斑,她也變得暴躁;當妻子去年7月時第三度懷孕,無業的盧須負起做家務責任,一直承受壓力。已還柙七個月的盧,昨一直表現鎮定,判刑後更向旁聽席的堂姊表示,還有七個月便可出獄,着她不用擔心,但未見其妻蹤影。
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指,政府近年開展兒童死亡案的檢討基制,希望政府會加入檢討一些嚴重個案,以阻止虐兒個案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