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棄屍案 被告否認為三千元殺人堅稱索K後不清醒 「嗌佢上嚟做愛咋!」

肢解棄屍案 被告否認為三千元殺人
堅稱索K後不清醒 「嗌佢上嚟做愛咋!」

【本報訊】16歲援交少女王嘉梅遭殺害肢解棄屍案,承認濫藥的被告堅稱,因「索K」令他不清醒,對王的致死過程沒有記憶,把她肢解是愚蠢的決定,肢解屍體後要找人傾訴,現知道毒品的禍害。控方質疑他「大話連篇」,偷錢及有心殺人,事後毫無悔意再碎屍,被告反駁說:「唔會因為呢三千幾蚊而殺一個人囉……,嗌佢上嚟做愛搞嘢咋!」
記者:梁瑞珮

被告丁啟泰(24歲)昨自辯稱,去年4月27日早上從的士高返抵寓所,始發現把食剩的「K仔」及一粒「Fing頭丸」帶返家。他不能入睡,於是一邊上網,一邊「索K」,其間想起援交網認識的王嘉梅,遂致電她相約「性交易」。

供稱一起索K聽音樂

王中午抵達後,目睹枱上有「K仔」問可否享用,結果二人一起「索K」及聽音樂,被告謂:「跟住我唔記得發生乜事喇!」近下午4時他清醒,發現王死去。「個刻冇諗過佢點解會死,但我估,會唔會我好high,玩到好激整親佢,間屋得我同佢,我覺得佢嘅死,一定關我事。」被告說。
其後,他作出一個很愚蠢的決定,就是把王肢解棄屍。被告承認,肢解後曾致電情如親兄弟的好友謝彥德,因為當時有需要找人傾訴。
被問及在第一次與警員進行錄影會面,雖隱瞞把屍體肢解,但有流淚哭訴殺人,被告表示眼淚是真心流,「我冇需要做戲畀佢哋(警察)睇,我諗起人哋冇咗個女,就係因為我嗌佢上嚟!」

慘遭肢解棄屍的16歲援交少女王嘉梅。

主控直指他大話連篇

然而,主控官盤問被告時直指他「大話連篇」,案發前根本沒有「索K」,神志清醒,殺人後毫無悔意,所以毀屍滅迹,並偷去王3,400元,在的士高玩樂及買毒品花掉。被告則堅稱:「我本身有錢使,唔會因為呢三千幾蚊而殺一個人囉!」
主控官指,從肢解及棄屍過程,看不出他驚慌及混亂,又聰明地選擇搭巴士而非的士,被告辯稱:「發現佢死嘅時候係好驚好亂,但開始處理條屍時係定咗落嚟,嗰刻諗住盡快搞掂佢。」主控官續指,被告是有心殺人,殺人時清醒,殺人原因只有他才知道。被告略激動地反駁:「我為乜嘢要殺佢啫,我真係唔知點解會咁,嗌佢上嚟做愛搞嘢咋!」
案件編號:HCCC252/08

特稿:月入逾二萬 生活糜爛

丁啟泰庭上自述他濫藥、嗜酒、尋歡作樂的糜爛人生,獨自賺錢生活的他,每月把近一半約萬元的收入花在購買毒品、飲酒及落的士高消遣。

濫藥嗜酒偶然嫖妓

五歲時母親因車禍喪生,丁啟泰自己亦遇過交通意外,導致頭部受傷。99年他因毆打罪被判入男童院,翌年讀書至中一便輟學,開始踏足社會工作,第一份在大牌檔做工。案發時,他從事私煙買賣及在深水埗開舖賣毛公仔,月入二萬多元,自言沒有財政問題。
他承認,有食「Fing頭丸」及「索K」習慣,嗜酒及愛往的士高玩樂,每月花費約一萬元,又偶然會嫖妓。他表示,服食毒品純粹貪玩,但不諱言:「索得多係會唔舒服,但high嗰吓好似好好玩。」
丁自爆,跟謝彥德情如親兄弟,當日遭警方拘捕後拒認殺人,及後遭警員毆打及恐嚇會拘捕謝,他怕連累好朋友,才作出招認。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