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物包括足膜魚肉腸港大生涉一日五店偷竊

贓物包括足膜魚肉腸
港大生涉一日五店偷竊

【本報訊】香港大學一名二年級男生,於18日內七度在上水火車站附近多間連鎖店偷竊,包括電動牙刷、安全套、零食等共值近千元貨品,其中五宗竊案更在同一日發生。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被告男生被控七項盜竊罪名,辯方呈上一份被告的醫生報告,藉此向律政司申請案件能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
記者:戴國輝

被告蔡子湘(21歲),家住上水天平邨,報稱是香港大學二年級學生,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被告於今年5月31日首次犯案。他在上水新都廣場一樓的連鎖店「萬寧」偷取兩包杜蕾斯牌安全套,價值215.8元。被告兩日後再犯,在同一間「萬寧」偷取一支百靈牌電動牙刷,價值99元。

橫跨兩個商場

至6月17日,控方指被告一日內五度犯案,這次更是橫跨兩個商場的五間店舖內盜竊。控方指被告在上水中心地下的「OK便利店」偷取兩包值27元的金莎朱古力,並在同一商場二樓的「萬寧」偷取一盒「牛乳足死皮消之液」及一盒「牛乳足膜」,總值326元。
被告繼而將目標轉至上水新都廣場三間店舖。控方指被告在新都廣場一樓「零食物語」內偷竊一包Natori牌燒魷魚、兩包Natori牌魚肉腸及一包HelloKitty朱古力,總值118元。被告再在同一層樓的「豐澤電器」偷取一包價值59元的GP牌電芯連充電器,並在同一層樓的「萬寧」,偷取一支值89.9元的「露得清牌淨涼洗面乳」。被告同日被捕,被帶返上水警署調查。他偷取的物品共值934.7元。
辯方昨日呈上被告的醫療報告,希望能獲法庭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將案押後至下月13日再提訊,被告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FLCC21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