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攬子燒炭判社服令

婦攬子燒炭判社服令

【本報訊】中年婦懷疑同居男友另結新歡,要她獨力照顧兩人的8歲兒子,遂縱情購物減壓,累積至150萬元卡數。多重打擊下,婦人帶同兒子服藥及燒炭自殺,幸臨崖勒馬。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仲衡斥婦人身為母親有責任照顧兒子,卻帶同兒子自殺,險些令他送命,案件嚴重,但考慮母子彼此愛護,判監不能阻嚇決意攜子女尋死的人,應以婦人的更新及其子的利益着想,就虐兒罪判她履行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兒子渴望與母重聚

據報告指,41歲余姓被告沒有精神及心理問題,但仍想自殺,自我改善及解決問題能力不足,須專業人事協助。其8歲兒現與父同住,他當時以為母親在吸塵;他沒有創傷後遺症,渴望與母重聚。事發於今年4月25日,被告帶同兒子燒炭自殺,因不忍兒子不適而放棄。
案件編號:DCCC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