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中心設施可供市民租用,但若臨時取消,只會浪費資源。讀者葉先生投訴荃灣雅麗珊社區中心露天籃球場,雖紀錄為有團體租用,卻往往不見人影。民政處指今年首五個月,該場地實際使用率為55%;累積三次無人到場的團體,已被禁租用該設施半年。
兩周前通知可退場租
荃灣民政事務處稱,該場地在5、6月逢周一至周五晚分別由不同團體租用,截至6月中,當中一個團體半年內已累積三次無人到場,該處已發信通知,其後半年內禁止再租用該處設施。
荃灣民政事務處又稱,另亦有兩個團體累積兩次無人到場,又有一個團體出席人次持續低於申請時的預算,該處已要求這些團體改善。
該處發言人表示,除非天氣惡劣,團體如果要取消租用場地,須最少兩星期前以書面通知,方可獲退回場租。如在租用時間30分鐘內無人到場,會被視為臨時取消租場,場地會開放予其他市民免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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