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歲女童自小由泰籍外婆照顧,本月4日她獨留在家,至凌晨時分,疑與小貓追逐時攀窗爬出露台,從露台鐵欄空隙「捐」出1樓,坐在簷篷,樓下茶餐廳老闆娘發現,報警通知消防員將她救下。涉案外婆被控一項虐兒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獲准保釋至8月11日再訊,待索取女童的社會福利報告。
泰籍李姓被告(47歲)報稱任職按摩師,暫毋須答辯。控罪指她於今年7月4日,在香港中環機利文新街一單位,身為一名4歲女童的看管人,因疏忽導致女童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待取得法律指示,以決定控罪是否合適。又指女童與父親分開居住,一直由被告照顧。而社署的聯席會議決定不須替女童申請保護令,仍然交由被告照顧,但社署會密切跟進。
案件編號:ESCC3363/09